建宁县检察院:
公开听证,零距离感受阳光检察
前言:为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化实化党史学习教育和检察队伍教育整顿,推动“检察为民办实事”实践活动深入开展。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的统一部署,6月7日至11日,建宁县检察院集中开展“检察听证:让公平正义看得见”第二届新时代检察宣传周活动。
6月9日上午,按照“应听证尽听证”要求,建宁县检察院对一起因邻里纠纷引发的民转刑涉嫌故意伤害拟作不起诉案件由院领导主持召开公开听证。邀请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等作为听证员,组织群众代表现场观摩,充分听取县人民监督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受邀人对犯罪嫌疑人王某某拟不起诉的听证意见。
听证会上,案件承办检察官对这起故意伤害案向与会人员阐述了案件事实,全面介绍了拟作不起诉的事实理由及法律依据,从化解社会矛盾的角度,分析了拟作不起诉的社会效果。
与会代表围绕犯罪事实、法律适用等问题进行了提问并发表了意见,一致认为这起民转刑案件均符合作不起诉的相关法律规定,听证员们在认真听取案件情况后分别对案件进行了评议,一致同意检察机关的处理意见。
此次召开的公开听证会取得了化解社会矛盾,案结事了人和,提升检察公信力,增强检察工作透明度的政治、法律、社会效果的统一。
下一步,建宁县检察院将以此次检察听证宣传周活动为新契机,不断加强和改进检察工作,认真履行法律监督职能,切实推进检察公开听证工作,拉近检察机关与群众的距离,让人民群众感受公平正义就在身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