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宁县检察院开展专项监督守护饮用水安全
针对有关问题向有关部门和乡镇发出检察建议4件,督促其主动履行农村饮用水安全监管职责,与县生态环境局、疾控中心协作配合,建立健全饮用水水质监测网络、分级水质日常检测,并通过购买第三方服务对全县344处农村饮用水工程开展日常维养。整改后,水质采样检测均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