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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绿色检察公益宣传 护航生态建设良性发展
时间:2017-08-07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近日,为进一步推动建宁自然生态环境优势,增强全民环境保护意识,建立健全环境保护监督机制,倡导全民参与环保活动,福建省建宁县检察院组织生态、民行、公诉部门8名干警,会同该县环保局、法院、市场监督管理局、妇联等部门志愿者开展了以“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为主题的大型公益环保宣传活动。

  此次活动,共有400多名公益志愿者参加。活动中干警分成2组,深入县桃梨观览园、闽江源自然保护区、建宁国有林场,面对面的向群众宣传保护生态资源、打造绿色环保的积极有效成效,起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据悉,近年来,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提出了建设“清鲜花乡 福源建宁”的生态目标,该院采取积极措施,从四个方面入手,有效构建预防生态环境资源犯罪网络体系。

  该院结合案件办理,开展一案一建议和预防调研,剖析类案和典型案例,提出对策建议,组织乡镇和有关部门工作人员旁听庭审,接受廉政警示教育,帮助发案单位和行业完善管理措施。该院以巡回宣讲为途径,采用悬挂警示图文、发放环保手册、解说绿色检察等方式,深入林区、矿区、社区,开展生态普法宣传工作。 

  据了解,该院充分利用本地广播电视,检察机关门户网站、官方微信、微博等新媒体,强化生态环境案件检务公开,做到案件流程、办案进度、法律文书同步上网。并利用派驻乡镇检察联络室发挥巡回检察预防。该院聘用检察联络室主任、副主任及检察联络员协助开展林区社会管理综合治理活动,生态科干警经常深入积极采取通俗易懂、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广泛开展法制宣传进林区、进企业、进农家活动,增强群众法制观念和生态意识,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

  据了解,2017年以来该院开展预防调查3,预防咨询5,案例剖析2,警示教育宣传活动3,发放宣传材料500余份,向相关责任单位发出检察建议8,均得到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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