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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建宁:开展生态文明法治宣传活动
时间:2023-11-21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福建建宁:开展生态文明法治宣传活动

为迎接首个“全国生态日”,增强群众生态文明建设意识,引导群众积极参与到生态文明建设和绿色发展中,近日,福建省建宁县检察院以案释法开展生态文明法治宣传活动。

据悉,该院依法对一起失火案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该案在建宁县伊家乡隘上村村部开庭审理。辖区群众旁听庭审,检察人员用“身边案教育身边人”让庭审现场化身生动课堂。检察官通过法庭调查和举证让在场群众深知破坏生态环境资源犯罪在被追究刑事责任的同时,也应当承担生态损害赔偿金、鉴定费等民事责任,增强群众生态环境保护意识。

庭审结束后,该院联合县法院、公安局、林业局、应急管理局、农业农村局开展“共建生态家园 共享美好环境”法治宣传活动,通过向往来群众分发宣传手册普及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并讲解生态日设立意义、生态环境保护重要性以及破坏生态环境需要承担的法律后果。同时,结合办理的生态环境资源案件以案释法,耐心细致解答群众法律问题,引导群众增强防火用火安全意识,进一步树立尊重自然、保护环境生态文明理念。现场群众纷纷表示,在今后农业生产中一定更加注意森林防火,保护生态环境。

下一步,建宁县检察院将依法能动履职,积极践行绿色发展理念,持续加大生态环境资源保护力度,严厉打击各类破坏生态环境资源违法犯罪行为,充分发挥检察公益诉讼职能,用检察力量守护绿水青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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